新闻出版总署 相关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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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署:中外合资企业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
国务院法制办12月19日公布由新闻出版总署修订起草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办法》强调,网络出版服务单位违反本规定被处以吊销许可证行政处罚的,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自许可证被吊销之日起10年内不得担任网络出版服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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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立规强化网络出版监管
国务院法制办官方网站发布了由新闻出版总署草拟的《网络出版服务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下称办法)。这部规章草案多处强化了对网络出版的监管。办法还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中外合作经营和外资经营的单位不得从事网络出版服务。出版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也必须经新闻出版总署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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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出版总署:多项措施提速数字出版业
我国数字出版产业方兴未艾,并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日前召开的2012年全国科技与数字出版管理工作会上,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司长张毅君表示,下一年度总署将重点围绕出版企业转型示范、数字出版基地建设、内容投送平台规范、专业社团筹建等方面工作,加快推进传统出版转型升级,促进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