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钱消灾?音集协试行直播音乐收费标准,主播包年100元-1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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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不久前(7月25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官网发布了关于试行《互联网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付酬标准(草案)》(下称“草案”)的公告。《草案》明确了直播中使用录音制品的义务主体和付费标准。

具体来看,《草案》根据音乐对不同类型直播的影响程度,做出了阶梯式的收费标准区分,总体可分为三类:

1、在泛娱乐直播中,以K歌为主要表演形式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300元/年、83元/季、29元/月;
2、在泛娱乐直播中,以单纯使用背景音乐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100元/年、26元/季、10元/月;
3、在电商类直播中,使用音乐的直播间收费标准为10000元/年、2777元/季、980元/月。

《草案》发布后,很快便引起了行业内外的高度关注。根据音集协公告,收费标准从7月25日开始试行。但7月27日,该《草案》已经被音集协官网删除。而据相关人士表示,草案目前暂时“不公布”,但音集协还在依照该草案,与使用者进行洽谈。

在许多人看来,《草案》在公布不久就迅速被删除完全属于意料之中,原因就在于《草案》本身还存在许多待完善的地方,比如国外音乐的版权是否包含其中?又比如如何解决一些不愿协商的版权方,以避免主播陷入交钱仍被动侵权的状况?这一系列问题都有待官方解答。

实际上,《草案》能受到如此广泛关注,要得益于最近一名知名游戏主播PDD直播唱歌被索赔10万。在某次直播中,PDD复盘游戏时以“随口哼唱”的方式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过程中并没有播放相关音乐,却被原作者起诉要求赔偿10万元。

事件最终以PDD取得对方谅解告终,但期间是否向对方赔偿10万元外界无法得知。处理结果传出后,当时就有不少网友对版权方的维权方式,以及音乐侵权的判定方式提出了质疑。毕竟一旦无音乐哼唱被判作侵权,对于大量入不敷出、不想多交一笔钱的小主播来说,今后的直播或许会变得如履薄冰。

另外,即便是有主播愿意按《草案》的协商交这笔钱,或许也不能保证其今后就一劳永逸。要知道,现在不少明星歌手都有自己的工作室或公司专门管理相关音乐版权。倘若其中部分人不参与到音集协的协商中,就意味着主播即便交了钱,但在直播间播放音乐仍会存在版权隐患,毕竟你无法知道自己播放的音乐,其版权人是否在协议范畴内。

同时,交了钱后主播能否播放国外的音乐也成了一大疑问。该问题的关键在于,音集协所协商的版权方是否足够广泛,乃至覆盖到国外的大部分音乐?客观而言,要协调足够广泛的版权方是存在一定难度的。

国内音乐版权还比较好解决,毕竟国内这块还属于音集协可接触的范围内,与版权方协商也比较容易。但国外音乐大多不归属音集协管,意味着播放国外歌曲将存在很大的版权隐患。就GameLook观察到的情况来看,现在不少主播在直播中喜欢播放一些国外歌曲,若《草案》协商的范围仅限于国内音乐,一旦国外版权方要追究起来,最终受伤或许还是主播。

此外,《草案》对版权方这一对象并没有明确的解释。按照狭义的理解,歌曲版权方大多是指传统的唱片公司。但在如今,热门的音乐已经不再被唱片公司所垄断,像部分游戏的音乐同样受到不少听众的喜欢,比如《原神》中的音乐集,其版权方其实是米哈游自家的HoYo-mix。

与米哈游一样,鹰角的游戏音乐同样深受欢迎,甚至官方还为此开了一场盛大的音乐会,其流行程度并不亚于传统的商业音乐。若音集协要推广《草案》,那游戏公司这些热门音乐理应在其中,共享版权权益。但现在的情况是,这些游戏音乐是否在《草案》的协商范围还十分存疑。

总之,草草试行的《草案》还有许多值得完善和需要详细解释的地方,但这并不会削弱其对直播行业的巨大意义。至少对于主播来说,《草案》的出现是利大于弊的,它能为直播带来更明确的规则,相较于原本没有规则或者处于灰色地带的情况,《草案》能让主播了解“哪些可为而哪些不可为”。

毕竟不是人人都是把10万元当零花钱的大主播PDD,也没有人想要成为下一个P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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