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加强执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游,公布5起典型案件

GameLook报道/10月8日消息,今日文化和旅游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文旅之声”发布了一篇题为《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加强执法监管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文章。

文中写到,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加大了网络监测和巡查力度,并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例。该文公布了5起典型案件。

以下是文旅部今日发布的文章全文:

《文化和旅游部部署加强执法监管 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

为坚决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文化和旅游部近期印发通知,部署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一步加强网络游戏市场执法监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各地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会同行业管理部门,重点针对时段时长限制、实名注册和登录等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加大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的执法检查频次和力度;加强网络巡查,严查擅自上网出版的网络游戏;加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游艺娱乐场所等相关文化市场领域执法监管,防止未成年人违规进入营业场所。

近期,文化和旅游部加大了网络监测和巡查力度,并督办了一批典型案例。为提高网络游戏企业及社会公众法律意识,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挑选部分重点地区的5起典型案例予以公布,包括在限定时间以外为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搭建私服运营网络游戏的执法案例。网络游戏企业应落实主体责任,严格遵守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有关规定。社会公众发现网络游戏未落实未成年人防沉迷措施,可通过举报平台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部分重点地区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限定时间之外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案

基本案情:近期,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执法人员在专项检查行动中发现,北京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通过其自营的游戏平台在22时49分至23时34分期间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经调查,该网络游戏平台内的6款H5网络游戏,存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在固定案件证据后,约谈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对未成年人的危害。

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网络游戏因其强大互动性、娱乐性,天然对未成年人具有强大的吸引力,而未成年人的自控能力较弱,很容易过度沉迷网络游戏,致使身心健康受到伤害。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第七十五条第四款作出明确规定,“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不得在每日二十二时至次日八时向未成年人提供网络游戏服务”,本案中,北京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对该游戏企业以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均作出了行政处罚,震慑和警示了对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工作敷衍懈怠的网络游戏企业。

本案也是落实有关部门切实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相关通知精神的具体体现,同时也为其他地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办同类型案件提供了经验借鉴和案例支撑,有助于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贯彻落实,更好地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案例二: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1年7月12日,上海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人员对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经营的“独角兽”网站调查发现,当事人运营的网络游戏《决战沙邑》存在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且可以登录游戏并付费充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上海普陀区文化和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本案当事人作为一家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运行网络游戏过程中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规定。

当事人运营的网络游戏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无论玩家为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均可在未实名注册的情况下登录游戏。

本案是落实有关部门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相关通知精神的具体举措,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同时也进一步规范了辖区内网络游戏公司的经营行为。

案例三: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未要求未成年人在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时使用真实身份信息案

基本案情:2021年6月1日,上海市浦东新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对上海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网络游戏《武圣传奇》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8年5月起,在《武圣传奇》未依法审批的情况下,套用其运营的另一款网络游戏《御天传奇》的“版号”进行运营,违反了《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必须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同意后,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审批”的规定。

当事人运营《武圣传奇》《御天传奇》过程中,用户可以在未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的情况下登录游戏,可以选择关闭游戏实名制认证窗口继续游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的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文体旅游局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共计罚款人民币42.98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涉案公司作为一家2012年设立的专业从事网络游戏出版运营的企业,明知应知网络游戏上网出版前,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运营。

然而,在明知网络游戏《武圣传奇》未取得版号的情况下,依旧套用其运营的另一款网络游戏《御天传奇》的版号,以逃避执法部门的监管。

而未经审批的网络游戏难以保证游戏内容合法合规,如果含有不健康内容,还会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带来危害。

当事人运营的两款网络游戏在登录界面均以红字标明“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游戏用户必须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实名注册方可进行游戏”。

实际上,游戏用户在未实名注册的情况下可以自主关闭实名注册认证窗口,并在未实名的状态下进行游戏。

《武圣传奇》由于没有“版号”,无法接入国家统一的“网络游戏防沉迷实名认证系统”,只是空有一个实名制认证窗口,其行为具有严重的主观恶意和极大的社会危害性,理应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

案例四: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传播未经批准的进口网络出版物案

基本案情:2021年6月7日,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将网络游戏《钢铁雄心4》上传至其运营的网站“电脑之家”,供用户下载使用。《钢铁雄心4》属于未经批准的进口网络出版物,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电脑之家”网站并未要求用户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游戏,未成年人也可以浏览和下载使用《钢铁雄心4》。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条“禁止传播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网络信息”的规定。

查处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责令暂停网络出版物下载业务10天、罚款人民币5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评析:上海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传播的网络游戏《钢铁雄心4》是未经批准的进口网络出版物,含有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该公司并未对《钢铁雄心4》的下载使用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未成年人也可以浏览和下载使用。

该网络游戏中的错误内容可能混淆未成年人的认知,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

案例五:安徽省马鞍山市仲某搭建私服运营游戏、涉嫌侵犯著作权案

基本案情:近期,根据权利人举报,马鞍山市“扫黄打非”办牵头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部门成立专案组,对仲某等人搭建私服运营游戏、涉嫌侵犯著作权行为立案调查。调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完成了从下载、安装到注册、登录、试玩等取证过程。经查,自2016年11月以来,犯罪嫌疑人仲某在未取得著作权人许可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非法获取、篡改《武林外传》网络游戏的源代码程序,将篡改后的游戏命名为《大嘴武林》,搭建私服运营游戏,建立游戏私服网站,招揽用户下载运行游戏并充值,以此进行牟利。

其间,仲某通过网络招募的方式,雇佣袁某铭、郭某负责游戏私服的维护和推广。据权利人反映,仲某等人的行为每年造成间接损失达500万元至1000万元。据统计,该涉案及用户总数为6万余人,其中未成年人达1万余人,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

查处结果:该案件涉嫌违法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并被立案调查。截止目前,先后抓获主要犯罪嫌疑人8人,查封扣押涉案服务器4套、电脑设备14台、手机4部。专案组正在对其他涉案人员进行收网抓捕。

案件评析:该案中,犯罪嫌疑人仲某等搭建私服运营游戏牟利,犯罪过程中罔顾《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防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规定,且作案时间长,涉及未成年人数量大,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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