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网信办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明确要求各网站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互联网新闻采集、撰写、编排、发布等各个环节,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以及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内容表现手法等“标题党”行为。
为进一步净化网络舆论环境,打击乱改标题、歪曲新闻原意等“标题党”行为,国家网信办联合相关部门日前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并对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制作制定了专门规范。
专项整治行动中,北京市网信办依法对新浪、搜狐、网易、凤凰、焦点等5家存在突出问题的网站给予行政处罚。国家网信办还制定印发了《互联网新闻信息标题规范管理规定(暂行)》,明确要求各网站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贯穿互联网新闻采集、撰写、编排、发布等各个环节,严禁恶意篡改标题炒作或蓄意制造舆论“热点”,严禁在标题中使用“网曝”“网传”等不确定性词汇以及各类夸张、猎奇、不合常理的内容表现手法等“标题党”行为。
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指出,互联网标题党骗取用户的点击,实际侵害了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违反了我国关于互联网新闻的规定,涉及到不实宣传的问题。特别是在互联网“快餐式阅读”的时代,对社会危害非常大。
为了发动更多网民参与监督举报,国家网信办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在官方网站建立了网站“标题党”问题举报专区,同时要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百度、凤凰等6家主要商业网站在其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举报链接入口,安排专人24小时受理网民举报。朱巍建议,除加大对“标题党”的惩外,还可以引入互联网信用评价机制。“一个网站违法违规后,信用应降低。降低到一定程度,可以依法取缔它的新闻服务资质,网站会逐渐走向正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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