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DPR之后,欧盟EDCD新法严管数字内容:出海游戏面临十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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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meLook报道/很少有其他行业能够像游戏业这样拥有如此庞大的高参与度用户群。近几年来,似乎大多数的玩家和新闻媒体点名游戏公司“失信”或指控他们“虚假营销”成为了流行趋势。在所有类型的消费者平台,游戏都曾遭遇过差评轰炸和被抵制,甚至有的开发者还因此被羞辱或者遭到个人安全威胁。

尽管铺天盖地的消息可能让人产生不好的印象,但真正违反法律或者实施了“虚假营销”的案例却很少。大多数时候,游戏公司在某些时候会自动让步,并且给消费者退款。

然而,除了日益被监管部门重视的开宝箱玩法之外,随着欧盟数字内容指令(EU Digital Content Directive)的出现,游戏业面临的法律环境开始变得更具挑战性。

新指令很可能会给游戏业很多惯例带来影响,据专业法律咨询师透露,数字内容指令可以说是过去几年来,对游戏和软件行业影响最大的监管规定之一。

以下10个常见的业内惯例可能会因为数字内容指令而具有风险性:

1、未完成研发就已经发布(事后打补丁)

游戏公司面对的现实是,项目研发与截止日期和发行计划几乎是绑定的,为了降低时间压力、并且在游戏发布日期前尽可能获得更多的时间,游戏发布之后第一天就打补丁已经成为了行业惯例,这可以让游戏开发者在发行日期截至之前不断为产品投入内容。

然而,对于一款尚未完成的游戏来说,它在发布之前可能还需要很多的完善,你很难预测最终质量。因此,有时候即便第一天就打补丁,也同样无法让游戏提供完整功能。当这种风险具体化的时候,消费者们未来就享有了更多权力。

指令要求所有数字内容或者数字服务供应商符合特定客观要求,这些客观要求包括数字内容或者数字服务应该具备特定的品质和性能特征,包括游戏功能、兼容性、易用性、可持续性、安全性等相关要求,所有数字内容和服务都一视同仁。换句话说,一款在功能上无法满足消费者预期的游戏就是没有达到客观要求。

对于没有达到要求的游戏,消费者有权要求调整数字内容或服务,获得价格上的合理补偿,或者直接终止服务协议(即要求退款)。在消费者要求终止合同的情况下,游戏公司必须偿还消费者在此期间的所有消费(包括买游戏费用和内购消费)。

2、没做到广告宣传以及公开承诺的品质和功能

在未来,游戏公司或者可以代表游戏公司(比如在社交媒体)作出的任何公开声明,都可以被认为是消费者可以预期的客观要求,游戏公司必须在游戏发布时给出声明中的质量和功能。这一规定尤其(单不仅限于)适用于在广告或者品牌宣传上做出的声明。没有达到要求的处理方式与第一条相同。

在这种规定下,有一些公开声明或者广告的风险会越来越大,比如:

强调或展示了特定画质、过场动画和功能的游戏宣传片,但它们与最终游戏带来的画面或者功能不一致;

宣布一款游戏将登陆某个平台,但随后因为与另一个平台签订了独占协议,又取消了计划(特指预购开始之后);

在最终版本没有加入的一些功能,比如4K分辨率和其他技术相关的功能。

3、带来不准确印象的demo版本

这一条与第二条很接近,适用于和最终游戏看起来或者功能不一致的游戏demo。指令特别规定,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必须与提供的所有试用版或者预览版一致,必须在签订合同(即游戏购买)之前提供相关品质和功能。如果违反规定,处理措施见第一条。

4、典藏版物品未达到消费者预期

该指令明确规定,符合客观要求的规定,还适用于消费者对于收到附件和说明的所有合理预期。

因此,代表游戏公司做出的任何公开声明,如果导致消费者合理认为游戏应该包含特定品质的物品,若附带物品达不到公开承诺的质量要求,同样视为没有达到客观要求。

比如,一款游戏公开了典藏版游戏的照片,其中带有一个高质量的道具(或者手办),但在实际制造中,该物品的质量远低于之前照片展示的内容(比如用塑料代替金属)。

5、修改游戏之后,与公开宣传或者广告承诺自相矛盾

提供长线服务的往往是最成功的游戏产品,这些游戏经常会有改变、增加额外内容、升级之类的东西。然而,并不是所有的改变都能得到玩家认可。

除了第一条和第二条列出的内容之外,指令还专门指出,游戏服务合同应该在一段时期内持续提供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而且该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必须在此期间具有确定性。

换句话说,在没有公开声明做出修改的情况下,游戏公司在整个游戏的服务期间,应该遵守他们之前的公开声明、广告宣传以及消费者对产品合理预期的标准要求。

未来风险越来越高的公开声明或者广告行为(根据具体环境而定)包括:

不增加之前公开计划承诺过的内容(比如团队因为修bug而没能如期兑现承诺,风险参考第一条);

在社交媒体宣称内购仅限于装饰道具,但随后在游戏里增加了影响玩法的售卖物品。

达不到该要求的风险与第一条相同,但唯一的区别在于,消费者只能获得游戏公司没达到要求之后的补偿(比如游戏修改推出之后)。

然而,尽管这降低了补偿玩家带来的风险,与之相关的更大风险在于,消费者有权要求数字内容和数字服务作出改变,这样意味着游戏公司需要根据玩家的意愿纠正对游戏做出的修改。

如果游戏重新回到原来版本已经不再可能,或者给游戏公司带来不成比例的成本损失(而不能撤回修改)的情况下,消费者可以要求游戏公司补偿,这种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内容不一致带来的数字内容或服务的价值降低;内容不一致对游戏体验的重要性。

这些要求形成了比较灵活的标准,一方面可以让游戏公司有足够的空间应对玩家对游戏不一致的申诉,另一方面也将不确定性和解释权交给了当地法庭。

6、整体修改游戏服务

在一款游戏的存续期间,网络游戏可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做出重大调整,与原来的产品相差越来越大。新角色、地图和模式被增加到游戏里,旧地图被移除。但并非所有的改动都让现有玩家满意,游戏公司通常在其服务协议里保留了对游戏修改的最终解释权限。

然而,数字内容指令对此做出了额外的要求,一款游戏的改动如果超出了维持数字内容和服务一致性的必要,仍然是不被允许的。

在新指令的规定下,对游戏做出的整体修改只有满足以下要求才是合法的:

游戏服务条款允许、并为即将做出的修改提供很强大的理由;修改游戏之后没有给消费者造成额外的成本;消费者对这些修改得到了明确的通知并且理解其修改方式;

如果游戏改动对消费者使用或者访问游戏/服务产生负面影响,应提前通过耐用媒介(比如电子邮件)告知消费者修改的特点和时间以及终止游戏合同的权利,或(若可行)在不做修改的情况下维持游戏服务的可能性。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游戏改动带来的负面影响只针对极少数人,那么终止游戏服务和对应信息的要求并不适用(比如为打击外挂做出的修改)。

7、取消对一款(失败)游戏或者季票的支持

一个不可避免的事实是,并不是所有游戏都能成功。当一款游戏原本计划支持很长时间,但却因为游戏服务不再可行或者无法负担成本而惨遭失败的时候,游戏公司经常会停掉对游戏的支持,将资源转向其他项目。

通常来说,游戏公司有权利按照服务协议停止对游戏的支持。停运意味着一款游戏未能达到游戏公司的商业预期,有时候一款游戏甚至发布之后不久就宣布停服。

然而,数字内容指令要求,消费者应该获得更新(包括更新信息),比如安全更新、保持游戏内容和服务一致性的必要更新。在消费者合理预期的时间内,给出特定类型的数字内容和服务,并且考虑游戏协议规定的内容。

这些规定适用于单次更新或者一系列内容更新的供应。因此,根据具体情况的差异,在数字内容指令的框架下,过早停运一款游戏的风险将会增加,该规定同样适用于在赛季期间终止服务的情况。

8、指令也适用于广告变现游戏

指令还适用于玩家不需要消费但向游戏公司提供了个人信息的情况,因此,超休闲游戏流行的广告变现模式同样受其监管,因为消费者以个人信息的代价换取了本应通过付费得到的服务。

不过,指令规定,受影响的仅包括用于广告目的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不适用于为满足法律要求而使用的个人信息(比如实名认证)。

9、公司位于境外也无法逃避监管

一旦纳入欧盟成员国法律之后,数字内容指令的监管同样适用于外国公司。消费者与游戏公司之间的协议受消费者居住地法律管辖,不管游戏公司是在该国从事商业或专业活动,还是在其他国家或多个国家从事活动。

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就是,直接的游戏售卖活动应为特定国家以本地语言/货币提供服务,并且以定制化的内容在特定市场做广告营销(比如在葡萄牙卖游戏必须提供葡萄牙语版本)。

10、游戏服务条款不得与指令相排斥

该指令具备强制力,任何损害消费者行为、排斥指令监管,减轻或者改变监管效果的服务协议,都对消费者没有法律效应(即违法条款被视为无效)。

游戏公司将面临的是什么?

按照该指令规定,所有欧盟成员国在2021年7月份之前必须将指令纳入本国法律之内。通常来说,各国法律的执行可能在具体要求和地方法院理解方面有很多差异。因此,数字内容指令对游戏产生的最终影响,可能还是要取决于欧盟成员国各国的执行情况。

对于出海同行来说,至少需要注意几个关键欧盟市场对于违反消费者保护法的判决惯例(比如德国、意大利和法国),而在指令执行方面,德国在2020年11月3日就公布了首个数字内容指令相关的草案。

游戏公司应及早准备,执行与这些指令规定相符合的做法,执行与规定相符的公开沟通方式,并培训营销人员、研发团队和其他与公开沟通规定有关联的人员。

更重要的是,未来或者规划中的营销活动应该重新被评估,以免违反该指令对公开声明的规定。

最后,从业务层面,对于发行商来说,为了达到特定日期、收入目标或股东预期而发布未完成游戏产品的风险将会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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