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小龄童终审败诉 蓝港四年官司划句号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方蓝港公司所使用的“孙悟空”形象,与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形象存在一定差异;观众能够立即分辨出此“孙悟空”非彼“孙悟空”,更不能通过游戏形象与六小龄童本人建立直接联系,故不构成侵犯六小龄童的肖像权。因此驳回六小龄童的上诉请求

GameLook报道/ 前天,一场当年轰动全国的官司盖棺定论。就著名演员章金莱(艺名六小龄童)上诉蓝港在线(linekong.com)侵犯其肖像权一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驳回六小龄童上诉请求。

2010年,原告六小龄童以蓝港研发的网络游戏《西游记》侵权为由,一纸诉状将蓝港告上了法庭。被告蓝港是中国最大的手机游戏公司之一,先后推出了包括《西游记》、《王者之剑》在内的多款自主研发产品。蓝港在产品《西游记》的宣传过程中使用了,自行绘制的“孙悟空”形象。六小龄童认为,蓝港使用了自己所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对外销售获利,侵犯了肖像权;请求法院判令蓝港停止使用并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100万元。一审法院认为,六小龄童塑造的“孙悟空”形象并非其本人肖像,蓝港公司在网络游戏中使用“孙悟空”形象的行为并不构成侵权。六小龄童不服一审判决,遂提起上诉。“齐天大圣”打起了官司,网游产业以后还能不能用著名影视形象,一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二审法院认为,被告方蓝港公司所使用的“孙悟空”形象,与六小龄童饰演的“孙悟空”形象存在一定差异;观众能够立即分辨出此“孙悟空”非彼“孙悟空”,更不能通过游戏形象与六小龄童本人建立直接联系,故不构成侵犯六小龄童的肖像权。因此驳回六小龄童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原判。根据我国法律,二审为最终判决结果。

蓝港在线总裁廖明香说,“蓝港在线专注精品手游,致力于成为一家受人尊重的游戏公司。我们一直尊重法律,尊重玩家,尊重知识产权。”廖明香表示,蓝港计划于2013年内推出4到5款手游大作,所有产品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已经获得合法授权。

有专家表示,网络游戏产业占据我国互联网的半壁江山,许多题材都采用古典小说,也非常受玩家欢迎。在网络游戏中,确实存在角色形象与著名影视形象交叉的地带。一切都应以法律为准,以网民的体验为准。“大圣案”判决的示范效应,将对产业的健康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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