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继续扩大民族网络游戏作品的积极影响,推动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总署决定继续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申报评选工作(委托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承担本次申报相关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科技与数字[2012]00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各互联网出版单位、网络游戏企业:
自2004年8月总署发出《关于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的通知》以来,在全国网络游戏企业的共同努力下,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进展顺利,已有六批130款优秀民族原创网络游戏作品入选并相继投入市场。多年来,中国民族原创网络游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果,这些具有中国民族传统文化内涵的原创网络游戏作品深受国内外消费者喜爱,已连续7年占据中国网络游戏市场的主导地位,而且其中许多优秀作品先后走出国门,畅销海外。
“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的开展,对增强网络游戏企业的创新能力,对提高中国民族网络游戏产业的竞争力产生了极大的推动作用。为了继续扩大民族网络游戏作品的积极影响,推动中国网络游戏产业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发展,总署决定继续实施“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开展第七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申报评选工作(委托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承担本次申报相关具体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选题指导思想
申报选题要符合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精神,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为指导,立足继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传统美德,提高中国网络游戏的自主创新能力,以有利于广大青少年特别是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为准则,促进中国民族网络游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申报的选题要坚持民族性、科学性、艺术性、娱乐性的统一,寓教于乐、寓知于乐、寓学于乐。
二、申报要求
(一)已入选前六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的网络游戏不再受理申报(新版本除外)。
(二)申报者为中国(含港、澳、台地区)的法人。
(三)申报的网络游戏选题必须享有自主知识产权。
(四)申报的网络游戏研发完成时间期限自2010年12月31日至2012年1月31日。
(五)申请截止时间2012年2月29日。
(六)申报单位填写《第七批“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申请表》连同有关申报材料特快专递至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特快专递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石景山路20号中铁建设大厦19层1907室,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出版物工作委员会。信封上应注明“民族网络游戏申报”字样),同时提供所申报选题的网络游戏客户端(光盘版)3个、测试账号3个。
(七)将《“中国民族网络游戏出版工程”选题申请表》及有关申报材料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备案。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向辖区内网络游戏企业进行宣传,鼓励支持辖区内符合申报条件的选题申报。我司将组织专家对申报的选题进行评选,评选工作结束后公布第七批入选选题。入选选题将优先进入总署2012年度“新闻出版改革发展项目库”,并获得国家相关政策和资金扶持。
联系单位: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游戏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郑南 电话:010-52656215;手机:13661273733
传真:010-52656216
高勇 电话:010-83138716
E-mail:amyunistar@yahoo.com.cn或zhengnan@cgigc.com.cn
新闻出版总署科技与数字出版司
二○一二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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