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睿研究:互联网,谁在开放?
开放的互联网,那就是无论服务有多少种,平台有多少个,用户都可以无障碍的选择,甚至在不同时点、不同场合无缝的消费不同平台的不同服务,这就是“同一个网络,同一种体验”!
文睿研究 高级分析师 仓剑
5月31日下午,360公司在北京召开了互联网开放大会,宣布正式推出360°开放计划,同时还宣布建立10亿元创新基金等四项合作伙伴扶持政策。360公司董事长周鸿祎先生在会上表示,360只做平台,不做应用,不与合作者争利。然而对于什么是真正的平台开放,即使在与会的嘉宾中都没有达成完全的共识。从2010年至今,百度、盛大、人人、新浪微博、腾讯等各大互联网服务商均发布了基于自身优势产品的开放平台,一时间中国互联网劲吹开放平台之风。然而什么样的开放才是真正的互联网开放?
在信息经济中,由于存在用户操作习惯和网络效应(简单说,所谓网络效应也就是使用某款产品的消费者越多,那么对于每个消费者来说这款产品的价值就越大。网络效应也称网络外部性或需求方规模经济(与生产方面的规模经济相对应)),软件的使用具有很高昂的转移成本,因此在软件产业中利用这种所谓的锁定效应来垄断用户曾经是软件产业最重要和最成功的商业模式。
而到互联网时代,Web应用的普及使得特定软件的操作习惯被统一的浏览器操作所取代,基于Web的信息交流也都基于统一的语言来承载,因此特定软件的网络效应被统一的互联网网络效应所取代,原有封闭的软件商业模式被打破,互联网因此似乎是带着开放基因诞生的。
但好景不长,随着基于互联网的个人化服务不断涌现,个人账户的使用开始普及。用户不再是在一个统一的互联网中,每个网民在互联网上都有很多个“自己”。尽管账户甚至口令都一样,但我们的活动还是被一个个账户分割限制在了一个个封闭的小空间里。
由此信息经济中网络效应再次发挥作用,并进一步发展到网络价值以用户数量平方的速度增长,此即为梅特卡夫定律。这一方面使得先入市场的互联网应用价值呈几何级增长;另一方面被分割了的互联网,其整体价值却无法获得同步的增长。互联网逐步走入了巨头分割、垄断市场的局面,这进而限制了互联网价值的最大化。
显然这种状况对于互联网的进一步发展是有害的,因此开放才越来越成为当前互联网社会的主旋律。单个厂商的平台就是在厂商自己的互联网服务之间实现开放和融合,这是开放的基础。而基于这样的平台再允许其他厂商将外部的服务接入,开放因此更进了一步。尽管这样的举动远远还不是开放的全部,其最大的功能,或者说价值还是进一步提升自身平台的服务能力,扩大平台在互联网市场中的覆盖范围,增强平台的市场地位。但这样的举动也给了平台之间相互渗透开了一个口,这为未来实现平等的互联网开放又奠定了新的基础。
那开放的终极目标在哪里,或者说什么是真正的,完全的开放?开放的互联网,那就是无论服务有多少种,平台有多少个,用户都可以无障碍的选择,甚至在不同时点、不同场合无缝的消费不同平台的不同服务,这就是“同一个网络,同一种体验”!
从完全封闭走向真正开放,期间是存在很多种状态,是要经过很多的努力。因此互联网,谁都在开放,只是程度、阶段不尽相同。开放,我们一直在路上。
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gamelook.com.cn/2011/06/41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