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不:中国网络游戏的“七宗罪”
罪状一:GM严重影响游戏公平性和正常运做
罪状二:惟利是图,处处步满消费“陷阱”
罪状三:一个“枪手”泛滥的年代
罪状四:奇怪而又低级运营能力
罪状五:过于强势很难道歉
罪状六:游戏严重同类化
罪状七:恶劣的游戏内环境
文/阿不
是一篇写在2006年的老文章,现在发出来可以看看我当年罗列的七宗罪是否还在?!
根据调查机构Niko Partners预计,随着MMO游戏、休闲小游戏和下一代游戏机在中国的持续成功,2010年中国游戏市场的收入将达到21亿美元。这是该机构第四次发布中国游戏市场的年度报告。 同时我们从该报告中还可以知道,目前中国游戏市场(84%为在线游戏)的规模在6.83亿美元,游戏玩家达到2700万。29%的游戏玩家每月玩游戏的时间超过了60小时。Niko还预计,从2005到2010年中国游戏市场的年平均增长率将达到24%,按此计算2010年的收入可达到21亿美元。在中国26万5000家网吧的2000万台电脑里,游戏玩家平均每天每人要花4个小时玩在线游戏。同时,据调研机构DFC Intelligence最新报告显示,到2011年,全球在线游戏市场规模将从去年的34亿美元增至130亿美元。而亚洲尤其是中国将成为网络游戏的最主要战场!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短短的三到五年间盛大、金山、网易、腾迅、光通都从一个毫不相干的行业,甚至之前还不是企业的团体都迅速膨胀成为一个又一个中国游戏圈的大公司。
不得不承认现在越来越多的游戏公司在依托网络游戏在中国成长的这几最初几个年头大赚了一把。各个都成了财大气粗的爷——我们从非常多的相关报道上都可以看到在诸如“运营商无故封号侵犯玩家权益”、“帐号被盗游戏商称与己无关”、“网游服务器出问题 玩家装备意外丢失”、“缺钱可能停运15万玩家利益难保”、“某游戏断线激怒上千玩家、酝酿315罢玩”此类玩家利益被严重损害却无处申述的现象。于是有人呼吁“游戏厂商”的责任心去那里了?该谁为玩家的损失买单?
水可载舟亦可覆舟——其实游戏厂商并不是不明白这个道理。只是长时间在虚拟世界里处于一个上帝的地位,这实在让某些游戏厂商感觉实在太好了。于是,失去了太多应该反省的地方。
罪状一:GM严重影响游戏公平性和正常运做
只要是一款网络游戏就必然有GM。GM=Game Master——在国内许多玩家都知道他们叫GM但是对于GM的概念还确实很淡薄。说的很好听那是游戏里的客服或者叫游戏管理员。不过说实话中国的GM到多少有点象游戏里的老大。他们更多的应该是承担游戏中玩家对于游戏的疑问(虽然有的问题在GM看来的确是愚蠢的),但是GM应该明白的是养他们给他们发工资的不是自己的公司,而是成千上万个支持他们游戏的玩家们。不过非常遗憾的是在国内,几乎没有一个游戏的GM能作到及时和玩家沟通,如果少之又少地您看到有GM回你消息,也大多是“有问题请发邮件给我们,我们会迅速回答您!”、“您的问题我们已经着手解决了……”、“请拨打客服电话……”之类搪塞的话。说实话,现在的网络游戏里的GM更像一个能随时封你ID的“上帝”而不是“服务上帝(用户)”的服务人员。
当然不可否认在动辄就要面对GM和玩家是1:10,000甚至更多的游戏里,我们要求GM要回答玩家的每一个问题显然是不现实的。但是我们还是经常能看到GM不仅仅在游戏一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利,甚至可以颠覆游戏的基本规则——“协助其他玩家修改游戏数据,获得利益”、“盗取玩家帐号、毁坏对手的帮会”、“修改GM其他正常ID的数据”
在中国的甲A(现在叫中超)赛场上曾经被所谓的“黑哨”搅的混乱不堪,后来通过纪律整顿,司法介入虽说没有彻底抑制,但起码也让他们的行径有所收敛。而GM刨去需要为玩家服务的职责,在很大程度上更像是游戏里的裁判。它代表的是公平,而如果手持公平的人让这个天平倾斜了,那么必然会使得一款游戏走向一种尴尬又很难弥补的境地——这必然不是玩家所愿看到的,也更不是游戏厂商所愿意看到的。
话说到这里,并不是所有的GM都不好。但是GM整个团队在很大程度上还需要一定的提高。
罪状二:惟利是图,处处步满消费“陷阱”
游戏厂商作为商家把利益放在首位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如果一款游戏打着“免费” 幌子却处处放着“收费陷阱”。就让一些本就是不宽裕的学生玩家非常郁闷,越花钱越发现自己玩不下去。而许多玩家由于有了比较高额的游戏收入又不得不继续硬着头皮玩下去。
前几日看到新闻中谈到一款现在在国内几乎是最懂得如何“抢钱”的网络游戏宣布自己公测开放6小时内在线人数突破20万,单区达到4万人同时在线。而就在其公测的第二个月,也宣称自己的月营收已经达到4463万元。此外,最新的数据显示,其游戏在公测地第二个月比第一个月人数增长了50%。就游戏的品质而言,最多也仅仅是跟《传奇》能够排在同一年代的MMORPG;而就这样一款宣布免费免费的网络游戏普通玩家如果月开销是在200块以下的话,那么将很难生存。说白了这是一款有钱人的游戏,一款80%以上的收入来源于不到20%的玩家。
现在经常有玩家评论不少国内的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不花钱玩的,透不过气;花几百元的,郁闷至极;花几千元玩的,勉强混得下去”。笔者也在采访过这样一位买家,他是这样形容免费玩家在一款号称免费游戏里的“生存状况的”——“因为一时的冲动充几百元卡的人,多如牛毛。充几千元卡的也不少。在里面一分钱不充或只充几十元的人,我敢保证你玩不过45级就要删号,除非你是天生的被虐待狂。没充卡打造装备的人,一天死个上百次是非常正常的,只死几次反而是非常罕见的。”
生活在一个高消费的游戏里,买血瓶要花钱、买装备要花钱、甚至连从一个点到另外一个点也要花钱。这样的游戏是玩游戏么?这是玩钱啊!!!
罪状三:一个“枪手”泛滥的年代
对于大部分读者来说其实“枪手”是一个新名词。最早我们知道枪手是从新闻报道中对于“替考人”的一种别称。而随着各种媒体在网络时代的爆发,游戏商家逐渐发现找人花钱替自己写褒扬自己的“枪手稿”成了宣传自己的一个相当有效的手段。正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一个在纂写稿件时有偏向的写手是无法客观地去报道一个事件以及评判一款游戏的。
其实,对于游戏商家来说通过各种渠道去宣传自己的游戏是非常正确的。但是整个游戏圈的稿件里如果“枪手稿”达到泛滥的程度话,那么作为普通玩家来说就很难对自己没玩过的游戏拥有一个正确的评价。我们经常能碰到这样的情况——在从杂志或者网上看到一篇把游戏描叙的如何如何好的文章后,迫不及待跑到论坛上索要了该游戏的内测帐号,又是BT下载又是FTP下载了大半天,一进游戏却发现当初在报道上看到的画面居然是CG。于是时间长了这类的枪手,说的轻一点那是游戏的托,说的难听点那叫游戏厂商的专业骗子。
对于他们来说,他们只贡献文字,思想由别人来定。这是一个行当,是一种谋生的职业,是一种在国内网络游戏缺少正确规划和导向的情况下衍生出来的特殊现象。他们只对文字的逻辑负责,而至于游戏中心思想、内涵、品质他们可以很“麻木”。记得儿时听过一段相声讲的就是吹牛的事情,吹到最后逗哏的那位说:“我上嘴唇挨着天,下嘴唇碰着地……”而,我们现在也经常能看到这样的稿件。真不知道写稿子的枪手“脸”在那里?找枪手写出这样稿件的游戏公司“脸”在那里?
罪状四:奇怪而又低级运营能力
在国内的大部分有厂商其实都是游戏代理商。对于一款游戏来说,如果你是一代理商的身份出现在玩家面前的话,那么你最主要的工作就是运营游戏。但是奇怪的是,我们经常能看到许多游戏代理商(也包括国内最大的几家游戏公司),没有拥有与游戏相匹配的运营能力——甚至能够跟游戏相当的网络支撑都没有。
中国一直是一个网络游戏基数人口巨大的国家,所以游戏商通常很难估计自己游戏将来所要面临的服务器压力。而通常都是在游戏运营初期就错误地估计了玩家数,从而会出现只有在服务器爆满的时候才会想到增设服务器,当新服务器再度爆满的时候才会想到增加更多的服务器来满足玩家的需求。但是,之前因为种种原因没有能转到新服务器的玩家只得选择一种非常原始的对策——排队,于是“今天你排了没有?”成为了当年一款火爆游戏里玩家间非常尴尬的彼此问候。
那么如果说也许服务器压力过大是因为玩家基数大,而无法做到预估。那么游戏中严重的延时、意外掉线、玩家数据意外丢失、服务器出现严重问题却无法恢复数据这样的情况,就只能说该游戏服务商的运营能力是“异常低下”了。其实,这样的厂商只要把做宣传时那股干劲多拿出几分,同时在游戏运营人员和设备的配置上多选一些真正有能力的人材,则必然不会出现一些游戏中会出现的低级问题。至少能降低此类事故的发生频率。
“网络游戏”四个字里有一半是“网络”,而有的游戏厂商在无法保证“游戏”品质相当出色的情况下,连“网络”也保证不了。那么这样不是很负责推向市场的“商品”能让玩家买单么?
罪状五:过于强势很难道歉
中国入关后消费者越来越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了。于是,我们在中国也能看到招回、赔偿、道歉等商家对于国内消费者的赔偿。但是网络游戏到是成为了不折不扣的强势企业了。游戏越来越多,玩家越来越多于是玩家和游戏厂商之间难不了有矛盾。当然有的问题发生是出在玩家自己身上,比如:密码过于简单、没有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当然也有不正常游戏导致。但是,无论玩家做了什么,玩家也是一个消费者。我们姑且不去讨论商家应该如何善待消费的问题,而简单谈谈尊重的问题好了。在不通知或者仅仅是发一封邮件就可以把玩家的游戏数据随意处置的做法,让玩家是无论如何都难以接受的。毕竟厂家所谓的调查和判断,都是独立做出的,这是很难给出一个证据的。而玩家数据在非正常情况下被商家删除或者没收的问题出现后,玩家是很难通过个人去讨回自己的人物和公道了。这时候,我们通常能看到一个异常强势的商家了。
以下我就讲2个镜头。一个是报纸上看到的,一个是我自己身边的事情。事件一:某玩家由于自己的游戏装备一夜之间被官方删掉了,在屡次跟官方交涉后都得不到合理的解决,最后居然跪在了该公司的门口想以此来取回自己在游戏中劳动成果——当然,结果并没有如那位单纯所愿,该公司的某领导只是抛下了一句“让一下,我们去吃饭了!”就离开了;另外一件事是自己朋友的经历,他们的游戏在内测的时候相当火爆,不仅仅一个内测号千金难求,甚至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针对该游戏的外挂就出来了,于是他们公司费了许多脑筋和办法,同时也下了很大决心终于开始决定删除认为有问题的ID。可是就在这款游戏看起来外挂开始要不见的时候,我朋友突然发现在游戏中的帐号被删除了,于是就打电话质问自己公司的客服,而果然跨国公司客服的态度就是好:“对不起,经查证我们认为你的ID是通过外挂来获得利益的,所以我们才采用了删除ID帐号的手段……那么您……”话还没说完,我的朋友就拍桌子站起来了:“我跟你是一个公司的,我就是***经理!!!”两个绝对真实的事件回放,对于国内游戏厂商对于玩家态度的强硬和蛮横是可见一斑的。
罪状六:游戏严重同类化
说同类化前想讲一件刚刚火了一年,现在已经基本被大家忘记的名字——“土家掉渣饼”。这几乎是在2005年大火特火一把的新鲜事物,笔者就生在在土家族而也是在2005才知道自己当年生活的地方有“掉渣饼”这么一个吃的东西。在这个“中国PIZZA”出现的头几个月大街小巷甚至整个城市都充斥着一种“孜然”的味道。于是一时间大家都一拥而上,一个小小的商业街能看到5、6个“土家饼屋”——只有抄袭、模仿没有突破和创新。于是很自然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进入这个市场早的商家早早的赚好金子开溜了,而在6个月以后进入这个市场的商家大多赔的只剩下一台机器和在拍拍网上卖起来不到2块钱所谓的“秘方”。
而国内游戏也经常能看到类似的情况,这从早期的《泡泡堂》到后来各种“泡泡”各种“堂”,到后来的你也“卡丁”我也“疯狂”的场面——看到别人赚钱就自己也想仿照做就指望能赚钱的想法弥漫在整个中国游戏圈里。巨大的金钱投进去了,却始终只能非常尴尬地维持着一个四位数的在线人数。我们已经不止一次地看到了这样愚蠢的市场行为了。
其实,由于笔者处于游戏圈子里见过不少有想法能创新的游戏人才。可惜游戏公司并不认这些人材,他们只认经验、认资历而忘记了其实他们这个行当从创立到当时也就2年不到的时间。一款基本上靠抄袭、模仿的游戏是很难拥有中心思想的,也自然很难吸引玩家能够长期地停留在他们的游戏上。一款又一款同类游戏到现在还在艰难地能想通过各种广告的宣传、游戏的活动来赚会成本甚至赢利。而一款又一款毫无中心思想的游戏和特色的游戏可能还正在策划中……
罪状七:恶劣的游戏内环境
在我们看来游戏的内部环境大多是由玩家群所决定的。我们经常看到有玩家抱怨说自己玩的游戏里恶意PK太多、帮会恶习太多、偷装备的骗钱的太多。可是正所谓什么样的林子养什么样的鸟。MMORPG里的虚拟社会其实是由游戏厂商来建立的。而一些不好现象的滋生其实正是因为游戏厂商在游戏策划制定时候的不健全所导致的;而更多的现象其实就是官方为了能够获得更大利益而默认甚至是诱导的。
记得最近国内突然跑出来一个“中国青少年网络协会”他们为了给国内的网络游戏进行一个评测所以玩了几款游戏。其中有一款结果如下,虽然是个特列但是在很多地方还是具有代表性的“这款游戏初步认为甚至不适合成年人。原先版本有两人对赌(一次每人最多可下注相当于2元钱)和由游戏爱好者设置买凶杀人的任务,幸好在6月14日版本更新后去掉了。不过目前还有几个较严重的问题。一是学魔兽世界,但将阵营分为10个,使得相遇之人大多属于不同阵营,结果是恶意PK猖獗,而且杀人还可以当官;二是蹲监狱的人可以继续在监狱里大开杀戒,还可以通过贿赂甚至越狱的方式出狱;三是游戏里排名靠前的人无一不是需要投入大量金钱用于角色升级、装备升级的,完全是比烧钱的游戏。因此这款游戏肯定不适合未成年人,其诱惑力之大、金钱消耗之快和不良行为引导性甚至不适合成年人。目前半个月做该游戏测试已经花掉了近500元,但级别还只是中下。”
其实我们再把话说的简单点——恶意PK的存在,是因为游戏并没有太多保护低级别玩家的措施;装备和金钱被盗,在很大程度上是游戏本身具有缺陷没有完善的保护和恢复体系;玩家之间的不信任,是因为游戏并没有给玩家与玩家之间创造应该有的玩家关系链——虽然这样说是有点偏激,但是玩家是花钱花精力的。厂家是赚人气赚钱的,提高服务创建良好的游戏内虚拟环境不是应该做的么?
编后语:一共罗列了七条个人认为游戏厂商应该反省的地方。当然并不是为了写成《七宗罪》那么夸张和不可饶恕。毕竟对于中国整个游戏环境来说我们都是处在一个懵懂发展阶段,在这个时期玩家会犯错,游戏单位也自然会犯错。写此文的目的并不是要抨击谁,针对谁而是希望我们整个游戏社会能很好的发展下去。能有长足的进步,毕竟都过了那么多年我们还是能听到有人管游戏叫“电子海洛因”——如果多年以后社会还这样评论游戏界,作为一个游戏从业人,你不难受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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