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过,已经证明可以持续赢利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多,仅仅网络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以及无线服务五种类别。继续分析收入来源,可以进一步简化为:提供产品及服务,是向企业收费,还是向个人收费。
商业模式花样翻新,层出不穷。不过,已经证明可以持续赢利的互联网商业模式并不多,仅仅网络媒体、搜索引擎、电子商务、网络游戏以及无线服务五种类别。继续分析收入来源,可以进一步简化为:提供产品及服务,是向企业收费,还是向个人收费。
上面说的是商业教科书的标准辞汇,按中关村的说法,赚钱的方法就分三种:吃肉、喝汤、啃骨头。按这个搞法来分,互联网世界也马上分成三六九等。
第一等,吃肉的。最肥的市场,如腾讯、百度、盛大等等,睡觉都赚钱,因为技术系统和服务器可以不睡觉,一天24小时,一年365天没问题。说是赚钱的机器,一点不假。
第二等,喝汤的。喝汤也滋补,如阿里巴巴、新浪等等,技术系统不够强大,所以得靠人,阿里养销售,新浪养编辑,都是成千上万的量级。养人也意味着不能24小时干,养人就得安排好员工吃喝拉撒睡,养人就是硬成本。虽然收入规模也很大,净利润率虽然也很高,但是比第一等就差远了。人家随便修改一个虚拟物品的参数,网民为此花的钱,也许得让新浪更新上万篇文章,销售花上1、2个月找客户死磕才能出来。
第三等,啃骨头。有骨头啃也算不错了,五年以内的创业公司大多数都是这样状态。吃肉喝汤的,饭吃得那么香,骨头多少是不愿意啃的,所以对于创业小公司来说,骨头总是还有的。难受的就是费劲,骨头上总还是有点肉,吸骨髓挤利润,还是能赚点钱的。
最差的是,啃石头!创业公司多半都以为现在吃点萝卜咸菜,将来能够吃肉喝汤,商业模式看起来很美,其实大多数却死在啃在石头上。石头不能当饭吃。要么进的市场没啥可忙乎,要么忙乎半天,一算帐就是赔钱。谁在啃石头?视频网站如果按现在的搞法做下去,算是一个!在生意的方法和效率上,笨得不能再笨。
“IT龙门阵”最近一期有位号称在视频领域做到前几名的嘉宾,宣传自己公司在视频领域第一个赚钱,赢利了!下面的观众提问套出来:每个月利润大概10多万。就算数字没有水分,也是一个玩笑,这是100多人的公司啊!
商业也是一种游戏……玩游戏练级,做公司也同样练级。低级别在游戏中要被无数人欺负,现实商业社会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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